为贯彻实施家电下乡政策,扩大农村消费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根据省领导小组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,我厅协同有关部门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创新,有力的促进我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,为我省拉动内需促销费工作添砖加瓦。
一、海南省家电下乡情况
根据我厅家电下乡数据统计,截止7月30日,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0921台(件),实现销售金额为11374.7734万元;按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,全省26家中标销售企业已通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达1781个;在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中,申报财政补贴的有23073台(件),已核查通过并完成财政补贴22993台(件),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34.4909万元,补贴资金到位533.1773万元。兑付率达99.65%。按财政部统计,上半年我省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金额在全国31个省(市、区)中排第26位(主要因为我省是小省),但补贴资金兑付率在全国排第3位。
随着家电下乡的惠民政策日益深入人心,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不断高涨,农村消费增速开始超过城市,全省“家电下乡”工作呈现出销售、补贴进度逐月快速上升的趋势。
二、四大举措拉动家电下乡工作
(一)扩大普及范围,多形式宣传推广。
我厅协同财政厅先后于2月及5月系统地对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商务、财政局(所)干部、销售商家、全省农信社系统职工进行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政策培训;在宣传上,我厅开展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攻势,通过政策宣讲宣传车、电影放映、开设服务咨询点、开通电话热线“12312”、在线网络访谈、电视广播、录制宣传片、发放宣传光盘、画册、主街道悬挂横幅及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等有效手段进行宣传,达到了政策入民心、乡乡有宣传、村村不遗漏的目的。
(二)建立直补点工作档案,加强督促检查 。
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环节的管理和调控,对销售企业及代垫直补网点建立了工作档案,全面掌握家电下乡销售情况、网点建设与维修服务情况、企业履行承诺等情况。6月11日-13日和7月7-10日,我厅对各市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较全面的抽查,检查走访16个市县区商务局,共检查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26家,随机询访农民300余人。从检查的情况看,我省家电市场经营环境秩序良好,政策宣传到位,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知晓率达90%以上;各市、县(区)家电产品货源基本充足,品种基本上满足了农民的消费需求,农民在本乡镇即可买到所需的家电产品。
(三)两次提速,做好补贴兑付流程简化工作。
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上,销售网点、财政所和农信社已实现较好对接,简化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手续。自5月1日改革后,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时间由初期的一个月缩短为10个工作日,补贴办理时间节约了2/3。6月,补贴兑付手续再次创新,三亚率先为第一个提速兑贴试点,实行销售网点现场兑付补贴资金。农户带齐有关证件即可享受到当场购买、当场补贴的新举措,农户只需支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原价的87%,就可搬走家电。
(四)开展家电下乡展销活动,送方便到家。
7月海南省开展家电下乡巡回展销活动,26家中标流通企业在全省18个市县城镇以及主要乡镇开展巡回展销,展销产品包括彩电、冰箱、冰柜、手机、洗衣机、电脑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微波炉、电磁炉等9类,购买产品的农户均可享受现购场兑付13%的财政补贴。此举大大的刺激了农民群总的购买热情,下乡产品的销售进度由四月份的日均10余台、五月份日均542.9台,升到7月份前半月的日均726.5台。
在家电下乡活动中,我厅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作用,有力推动了农村消费,促进消费升级,达到了“农民得实惠、企业得市场、政府得民心”的目的。为贯彻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“扩大内需、搞活流通、促进消费”的工作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(供稿:市场运行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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